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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要账公司教你怎样向大型企业收账法人至关主要

2016/9/27 0:28:47      点击:
湖州要账公司教你怎样向大型企业收账法人至关主要
法人同公民一样,也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但法人不是以生命存在为特征的个体自然人,而是具有自己活动宗旨、并得到法律承认的社会组织。根据我国有关条款的规定,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解释,法人的存在必须具备下述四个条件:湖州要账公司
①法人必须依法成立;
②法人必须有必要的自主经营的财产或者经费;
③法人必须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④法人要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明白了什么是法人及其必备条件后,我们接下来详细阐述向法人讨债所应了解的知识和所应采取的方法和措施。湖州追债公司
    
(一)法人对其彼务承担有限责任
   
 法人在承担债务时,仅以法人所拥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为限,与法人成员财产无关,法人成员的财产不对法人的侦务或者破产承担责任。湖州清债公司
   某建筑工程队因经营管理不善、施工大事故等主客观原因而造成欠债80万元,工程队拥有财产仅60万元,在偿还债务时就只能Yoo万元为限,不能让公司经理或工程师、工人等以私人财产来偿还剩余的20万元。这种偿债的有限责任区别于一般公民、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合伙人偿债时常承担的无限责任。湖州讨债公司
  
  法人承担有限责任,还表现为仅以它有权处理的财产为限。遇到大量债务或面临破产时,集体所有制企业倾其全部所有财产来承担,全民所有制企业仅以国家授权其经营管理和企业自身积累的财产为限。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原则上,国家和部门对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国库决不成为国有企业债务的后盾。湖州讨账公司
  法人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由“法人必须有自主经营的财产或者经费”这一必备条件所决定的。法人必须有自主经营的财产或者经费有一个重要的含义是,它将法人的财产同法人成员的个人财产及法人隶属机关的财产区别开来。湖州讨债公司
  
  了解了法人承担债务的责任,讨债人还应分清现实债权债务关系中哪些组织是法人,哪些组织不具备法人的能力,这样才能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具体的讨侦方式和措施。湖州讨账公司
(二)各种法人的财产情况及用以偿还债务的范围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解释,我国的法人可以分为四类.即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和法人联营。在这几类法人中,有的资产以营利,有的靠国家的拨给资金且不用以营利;有的财产是全民所有,有的财产是集体所有,有的财产是外国所有。总之,各种法人的财产情况不同,它们用以偿还债务的财产范围亦不同。讨债者只能在明确了这些不同之处后,才能制订出有效的、有针对性的讨债措施以达到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目的。下面,我们就不同法人的财产情况及其用以偿还债务的财产范围作进一步分析。湖州要账公司
  1.企业法人的财产情况及其用以偿还债务的财产范围。按所有制的不同,我国的企业法人可分为三种,即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由于所有制的不同,它们和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权限也有所不同,当向第一种企业讨债时,应注意它偿债是以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为限;当向第二种、第三种企业讨债时,应注意它们偿债是以其全部所有财产为限。湖州讨债公司


  2.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的财产情况及其用以偿还债务的财产范围。机关法人即各级政党机关、国家权利机关、政府机关和军事机关。它们也要大量地涉及各类民事关系,从事各种活动,因而会产生债务。机关法人以国家拨给的预算基金为活动基金,并以此来承担民事责任。讨债人向它们讨债应注意到它们是用国家拨给的预算基金承担债务。事业单位法人即指从事社会各项事业,以社会利益为其活动目的的社会组织,具体地说包括学校、医院、研究机构、剧院、博物馆、体育馆、报社、出版社等等。事业单位法人的独立经费和财产,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形成的,也可以通过自己的经营活动取得一定的收人。讨债人向它们讨债应注意到它们是以财政拨款和经营活动取得的收人承担债务湖州清债公司
  
  3.社会团体法人的财产情况及其用以偿还债务的财产范围。社会团体法人是由某种一致的工作目标和一定数量的社会成员所集合组成的团体。它包括工会、青年团、妇联、行业协会、学术研究团体、宗教团体、各种基金会组织。从它们的财产、经费来看,主要是由社会各界赞助和自筹的,国家有时也少量拨一部分,它们清偿愤务的范围也以此为限。湖州要债公司
  
  4.联营是两个以上平等主体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之间的不同程度的经济联系。联营关系是基于联合各方面的意愿和自由协议建立的。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联营具有三种类型,即构成新法人的联营;合作式的联营和合同式的联营。由于不同方式的联营所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债权人在讨债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下面对各种联营组织承担债务作详细说明。
   
 (1)构成新法人的联营。(民法通则)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之间或者是企业、事业单位之联营,组成新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倘若这个新法人负债,因各联合成员的全部财产与其无关,故不负连带责任。讨债人的讨值对象只能是该新法人,而不能向各联合成员讨债。
(2)法人合作式的联营。《民法通则》第五十二条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贵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贵任的,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当这类联营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联营体各方须各自按照自己的出资比例,用自己的全部财产而不仅仅是用其联营的财产来承担债务责任。比如,某汽车制造厂和某轮胎厂在该公司负值时都有清偿全部俊务的责任,讨债人可以把它们作为讨债对象。湖州讨债公司
    
(3)法人合同式的联营。(民法通则》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的,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法律的这一规定,联营各方只承担共同协议所约定的各自的义务,不承担协议外的其他义务,协议各方对第三者没有共同的义务。比如,某国画研究院、某大理石厂和某建筑工程队,以合同约定联营,对外经营安装巨型大理石壁画业务。他们彼此约定仅对自己的经营活动承担责任;如果壁画设计造型出现问题,责任由国画研究院承担;如果大理石板质量有问题,责任由大理石厂承担;如果安装不符质量要求,责任由建筑工程队承担。对此,讨债人并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而应根据不同责任找不同对象讨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