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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追债公司:一老赖出行受阻无奈还款走出黑名单

2016/5/5 22:40:48      点击:

湖州追债公司:一老赖出行受阻无奈还款走出黑名单

一旦被纳入失信“黑名单”,既坐不了动车,又乘不了飞机,不少“失联”多年的老赖们急蹿着现身主动履行债务。11月24日,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法院主持下,本躲着“哭穷”的徐某,一口气执结了标的为70万余元的5个老案。

  2007年至2008年期间,王某等五人分别向银行借款共计58万元,徐某自愿为他们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这5笔借款均逾期未还。2009年,银行经催讨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继而执行立案,5笔借款共计执行标的为70万余元。由于王某等人避债玩消失,面对自己所担保的巨额债务,徐某也索性逃之夭夭,不愿履行担保义务。在近几年的执行工作中,执行人员均未查到徐某和王某等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案子一度搁浅。
  今年年初,黄岩法院积极开展“惩失信、促守信”专项活动,根据徐某、王某等六人恶意逃避执行的表现,将他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禁止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
  同年10月底,徐某主动找到银行要求履行这五个案件的担保债务。原来徐某这几年一直在外从商,生意做得倒是挺顺手,可上了失信黑名单的他难以正常购买动车票和飞机票,给他带来了不少的麻烦。
  11月24日,在法院的主持和解下,徐某一次性履行了借款本金58万元,余款均作出分期还款协议。银行也向法院申请撤回徐某失信名单。
  徐某感慨:“动车不能坐,飞机也不能乘,去哪儿都不方便,失信名单的威力确实蛮大,以后再也不敢赖账了。”

  随着征信系统记录、媒体曝光、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等各项制度的健全,老赖们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受到大幅挤压,日后更会寸步难行。执行法官提醒,被执行人应当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自身信誉,建立诚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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