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讨债公司:劳动债权的优先问题与担保物权的关系问题
2018/6/3 21:55:52 点击:
湖州讨债公司:劳动债权的优先问题与担保物权的关系问题
法律规定还是十分明确的,担保物权享有别除权,不属于破产财产,不参与破产财产分配。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是别除担保物权后的财产的清偿顺序。但在当前提倡和谐的社会环境下,劳动债权被上升到了人权、政治和社会安定的高度,导致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法官强制裁定,要求有抵押物的债权人放弃部分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用于支付劳动债权,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所以一旦进入执行转破产了,对于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不一定是好事,对于普通债权人,不一定是坏事,这时候法律会受到社会的整体利益而作出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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