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下落不明被迫委托调查公司的无奈结局
2016/2/29 19:05:14 点击:
湖州讨债公司——欠债人下落不明被迫委托调查公司的无奈结局
欠钱不还玩失踪,连法院都找不到,面对这样的“老赖”,债主陈友军有苦难言。经人指点,陈友军请调查公司帮着找人。可几年下来,钱花了不少,人却始终找不到,陈友军急了,将调查公司告上法院。可结局仍是继续苦等。
下海经商血本无归陈友军曾就职于某食品公司,1997年,提前退休后,在东台办了个冷饮厂。不想,刚投入生厂一个月,因为一次停电,所有冷饮全部化成了水。陈友军血本无归,无奈之下他只好将剩余的糖、油等原材料转卖给了南京一名叫朱林的男子。
朱林收了货但没给钱,只是打了张2.2万元的欠条,之后再未露面。无奈陈友军将其告上法院,江浦法院于1998年6月作出判决,要求朱林立刻还款。
可判决生效后,朱林仍继续“失踪”,法院执行陷入僵局。
请调查公司找债主
陈友军急了,六神无主的他只能天天期盼着朱林“从天而降”。这一等就是5年多。
2004年8月,在陈友军不再抱希望之时,有人给他出了个点子,请调查公司找出朱林。于是,陈友军四处翻报纸,在众多调查公司里,他选中了“华盾经济调研事务所”(以下简称调查公司)。拨通电话后,陈友军简单叙述了自己的情况,公司表示可以帮他找人。
陈友军立马赶到调查公司,一口气交待了朱林的所有信息。“你先交500块钱,我们给你去找人,你回家等消息。”陈友军想也没想就交了钱。
调查公司当庭诉苦
两个月后,陈友军终于等到了期待已久的电话,调查公司找到人了。陈友军要求马上去认人,天没亮就冲到现场,可这次堵人,连人影都没看到。
出于信任,陈友军又跟调查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由调查公司帮他要这笔钱,他先支付2000元费用,等钱要到后,再支付10%的费用。“我心想能拿回2万块就好,花2000块又算什么呢。没想到,他们收了钱就再没动静了。”
2004年11月,陈友军将调查公司告上了鼓楼法院,要求退钱。庭审中,调查公司大倒苦水,称不是不找人,而是找不到人。
据调查公司讲,他们确实收了陈友军2500元,这都是正常的差旅费,找人除了花时间,也得花钱。这么长时间里,他们曾通过电话记录两次找到朱林,但苦于线索中断。“我们曾调查到他在新街口一家公司开车,当我们找到该公司时,对方却称没这人。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只是调查,不能控制他的自由,就算找到人,我们也不能把他捆起来呀。”
此外,湖州要债公司强调,可不可以找到人得看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如何,只要有相关材料,就会全力以赴。
遥遥无期的调查
令人意外的是,这场官司以调解结束,陈友军同意继续让调查公司找人,在找到人的基础上清债。陈友军说,他也是有苦难言:“怎么办呢?连法院都找不到人,我一个老头子上哪儿找人呢?还不如给他们去找呢,说不定哪天就把人给逮着了。”
两年多后的今天,对于仍没找到人的调查公司,陈友军彻底失望了。
对此,调查公司一位江姓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从没有中止过找人,据他们了解,朱林欠了很多债,现在正在外躲债。公司已几次找到其下落,但都因各种原因中断了,公司有信心找到这个人。至于收过的钱,是前期差旅费,是不可能退的,不能因为目前没找到人就否定公司人员所付出的劳动。公司可以保证,一定将这个案子调查到底,但不能承诺何时可以找到人。公司也想挣风险代理应得的钱。
面对这样的结局,陈友军有些无奈,但他称,这次他不再等待了,他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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