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讨债公司——针对货款取得债务单位签章确认的对账单
2018/4/12 19:25:46 点击:
湖州讨债公司——针对货款取得债务单位签章确认的对账单
对账单是交易双方确认帐务的法律文件,其在法律上构成了债务单位对债务的自认。由于对账单具有债权文书的法律效力,单凭对账单,公司即可追债。
特别提醒注意的是:公司应掌握对账单的原件。实务中,对账单常以传真的形式发送,如果债务单位拒绝提供原件核对,依据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账单无法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上一篇:湖州要债公司——企业债务来往要求债务单位的实际投资人提供连带 201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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